陇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陇西县政府采购办的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对陇西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扩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。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。
一、招标编号:lxzc-2010NO.20
二、招标人:陇西县公安局
三、招标内容:陇西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扩容项目(详细技术规格见招标文件)。
四、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:
1、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, 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工程公司。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、《产品生产许可证》、 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出具近年5来当地检察机关“无行贿档案记录”回执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(原件)及被授权人身份证(提供一套复印件,加盖单位公章)。报名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(售后不退)及相应的投标保证金(人民币10000元)。开标时需带资质副本原件。
2、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维修二级(含贰级)资质证书。必须具有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“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”,所有产品具有公安部检验报告,开标时需带资质副本原件。
3、投标方中标后应保证在三年内提供主要设备的备件(第一年免费质保、第二第三年有限质保即只收配件成本费)。为了便于日后维护,投标人要求在陇西县建立具有维修能力的售后服务点(公安局认可、具有较大视频监控工程案例的施工维修代理),提供相关合同证明。五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、地点:
从2010年7月13 日起至8月2 日止,每天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30(正常工作日)。投标申请人在陇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。报名时须持资格证明文件:工商营业执照、《产品生产许可证》、 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(原件)及被授权人身份证(提供一套复印件,加盖单位公章)。报名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包200元(售后不退)及相应的投标保证金(人民币10000元)。开标时需带资质副本原件。
六、开标时间、地点:
2010年8月4 日上午9:00在陇西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。
联系电话:0932-6628131
联系人:王全红 梁陇军
七、投标截止时间:
投标人在2010年8月3 日5:3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陇西县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中心,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。